交通事故不得协商解决的情形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以下情形不得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 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2. 发生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3.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4.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5. 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6. 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7.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 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逃逸的;
9. 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此外,以下情形也不能私了:
事故致人伤亡;
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
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与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财产损失事故中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或者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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